外資车橫行高速路!撞死人三年半不管.不报.不道歉!
事故发生后(此路段属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执法人员故意隐瞒真相,瞒报事故随意说谎,京沈高速公路工程专用车违心的说成是莫须有的大货车。为此,我费尽周折找到车管所,肇事司机兰基伟的家,伤者,等等…详细的了解到,肇事车确实是为京沈高速公路服务,负责高速公路的养护,绿化。挂有工程专用车车牌,属京沈高速公路局天昂管理公司。由于一贯无正常管理,工作侥幸图近便,违法横穿高速公路习以为常造成惨案,肇事后工程车司机兰基伟见状非但不报警,不及时抢救伤者。反而弃车逃逸。几天后肇事司机兰基伟被找到交警处做的笔录,做完笔录后,没受到任何处罚,保护伞罩着至今一直在从事驾驶工作!
由于事实清楚,负责此案的金红生警官..等后来也承认了肇事车是京沈高速公路工程专用车。然而,随后发生的事情却让我感到痛心,困惑?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执法人员逾期半年多才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违背事故真相,自欺欺人。奇怪的是事故认定书只口头传达,不依法正常交给死者家属。鉴于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执法人员故意不依法办案这种情况,苦于无奈,我不得不多次上访。天津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几年来却一直以正在做肇事单位的工作为借口,敷衍了事,执法不作为!草菅人命至今不当事!
我女儿大学毕业,参军入伍,参加工作,十分优秀。女儿对我这普通家庭是多么珍贵.
我女儿在京沈高速公路上被京沈高速公路工程专用车惨酷的夺去生命三年多了。至今京沈高速公路的领导人以靠天津公安,外資主子做靠山,瞒报事故恶意串通,昧着良心三年半一直不管!不报!不道歉!天津市公安局某些执法人员视中国人的生命如儿戏,道德沦丧徇私枉法!至今我手中除攥着一张我女儿的死亡证明,别无证据。天津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故意不依法办案,致使我不能够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争得公正。我经历了失去女儿的悲痛之后,还继续承受着精神的折磨,我妻子因失去女儿精神失常。近年来我给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书记.市长等有关领导寄去一百多封挂号信!实事求是检举,申诉一直没有回复。我盼望网络的正义力量,盼望正义人士能体恤我这没有门路的老百姓地痛苦!!帮助我指点迷津,讨得一个公道。
死者父亲 0315—2850353